等会御剑不会飞错方向。
然后把小狼妖抱到了剑身上。
小狼妖瞧着毛茸茸的,其实都是毛厚,身上瘦骨嶙峋。
沈乐言歪头瞧了几眼怀里的小狼,觉着小狼的目光如果没那么凶的话,其实说是一条狼狗,应该也不会引起普通百姓的怀疑。
毕竟他们不能天天风餐露宿,还是要进城里住客栈吃东西的。
如果带着一只狼去住客栈,那不得吓死百姓们。店家也不会允许他们进去的。
带着一只狼狗嘛,还说得过去。
他思忖完,发现怀里小狼妖的耳朵轻微抖动了两下。
他下意识腾出一只手揪了揪小狼妖的耳朵尖。
还挺可爱。
小狼妖不知道是在昏睡中梦到了什么,竟然龇了一下牙。
他于是笑眯眯地顺带扯了扯小狼的胡须。
今天应该能到城里住客栈了,到时候你最好别这么凶啊。
他们上了剑身。
沈乐言又给对方上了一次药,而后继续打坐修行。
修仙一道,贵在坚持。
不能因为赶路就懈怠修行了。
到了城门外两里,沈乐言便没有再御剑,而是选择步行跟着人流一起进城。
本是想着这样不大引人注意,但是——
“主人,你抱着这么大一只狼——狼狗进城,也太奇葩了,谁见了不得瞅你两眼啊???”
(ー ー゛)
“……那不然怎么办,他没醒,总不能拖着他进城吧?”
来来往往的百姓十个里面有九个侧目看向他,小声议论。
“那小后生咋还抱着狗走路嘞?”
“谁知道啊,那只狗我瞧着怎么像匹狼?”
“那不能!哪有人养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