倭武装力量,以配合八路军开展敌后抗倭斗争。邯郸县抗日游击大队在邯郸、永年、肥乡交界地带建立了一个敌后抗倭游击根据地。
国民的邯郸县政府在工程村成立,陈韵之任县长。陈韵之是邯郸县陈窑村人,他在陈窑一带纠集散兵游勇成立民团,并吞并了土匪王顺成武装,势力逐渐扩大,在邯郸西部、武安东部一带扛起了国民军的旗号,并与豫北的国民庞炳勋部拉了关系。
冀南交通枢纽的形成
日军出于侵略战争的需要,制定了以掠夺邯郸地区煤铁和棉花资源为目的的所谓“发展大邯郸计划”。一是拆毁民房,修筑新民路(今和平街西段),扩大商业街区,增强邯郸市场吸收商品的能力。二是扩建邯郸火车站,作为其“建设大邯郸计划”的重要内容,将邯郸火车站的铁路通道增加到6股,提高了火车的发运能力,大大提高了邯郸站的规模和运力。三是修筑邯郸至磁山铁路,改建马头至峰峰铁路,还筹建邯郸至济南的铁路,兴办电力等,以掠取武安铁矿石和峰峰煤炭为直接目的。四是加快公路交通建设。到1940年,修筑邯郸通往冀南各县的公路达到83条,总长1000多公里;1941年各类公路又增加到160多条,总长达2500多公里;1942年各类公路又增至600多条,总长接近5000公里。日寇在主观上企图通过加强交通建设来保证其对冀南地区的军事统治和经济掠夺,但这在客观上进一步加强了邯郸的交通中心地位,促进了冀南地区的经济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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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南商业中心的形成
在日伪统治时期,邯郸一带的煤、铁、棉、粮等重要的战略物资不仅遭到掠夺,而且民族工业遭到严重摧残,使邯郸的经济完全趋于殖民地化。所谓的“建设大邯郸计划”,目的是掠夺邯郸一带的战略资源,所以把峰峰、武安一带的自然资源区直接纳入到以邯郸为中心的经济区域之内。
倭寇武装占领了峰峰煤矿,并以“受托运营”为名,对这一带的煤炭资源实施大规模的掠夺性开采,每年掠夺煤炭不下30万吨,并对这一带的民间小煤窑也严加控制,实行“军管理”经营。与此同时,倭寇对武安一带的铁矿也进行勘探与开采,掠走大量富矿石。同时开始兴办电力,在城西侧沁河边安装了一台320千瓦燃煤发电机组,成立了“邯郸县电灯公司”,这也是邯郸城首次兴办电力。同时,日伪还在峰峰的纸坊村安装了一台5000千瓦发电机组,以保证煤炭的大规模开采用电。
倭寇在占领邯郸期间,邯郸的民族工业备受摧残。倭寇将邯郸面粉厂收归军用,改称“邯郸县军管理制粉厂”,后又改名“倭华制粉株式会社”,所产面粉全供军用。在邯郸城内,还开办有1家酒精厂和1家电锯厂,酒厂由原来的7家增至10家,木工业由3户增至11户,铁工厂也增加到了5家,还有7家制镜作坊,6家螺丝作坊和7家酱菜厂以及分布在乡村的一些手工作坊,主要是染坊、榨油、柳编、石器等传统式的手工业。据不完全统计,在1931年,邯郸的工业、手工业共146户(市区有98户),到1938年又增到271户。但是,由于倭寇对棉花的掠夺和倾销“洋布”,使邯郸的纺织业和榨油业很快便走向破产,皮革业也因敌伪的“组合”垄断统治而垮台。由于许多传统的民族手工业不仅得不到发展,邯郸城内每年工业的总产值仅徘徊在2000万元左右。由此可见,倭寇的侵略与掠夺,是导致邯郸经济畸形发展的根本原因。
倭寇通过操纵邯郸市场而大量掠夺战略物资,在建立棉花、煤炭、粮食、油业等各种组合机构垄断市场的同时,对金融业也实行了“军管理”,进一步加强对商业市场的统治。倭寇设立了朝鲜银行邯郸分行,代理倭寇银行业务职能,支持各洋行的流通资金。同时,允许河北银行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