错了,这不是我说的哪种。”
“你说的哪种,我试了下,根本就戴不上,也不知你是怎么想的。”
吴清婉对自己的手艺还是挺自傲,她把狐尾展开,用红色系带绑在腰后,注入真气,狐尾还亮起了红色微光,在封闭石室里看起来颇为狐媚勾人。
吴清婉调整好狐尾后,踮起脚尖在原地转了一圈儿,柔声道:
“怎么样?好不好看。”
“好看。”
左凌泉坐在毯子上,打量着面前的风韵美人,眼中满是欣赏:
“我说的哪种也能戴上,你不会的话,拿出来我帮你戴就是了,保准更好看。”
吴清婉不清楚用途,怕遭大罪,不敢拿出来,她对此严肃道:
“凌泉,我是看在你表现不错的份儿上,才把这个拿出来。你要是得寸进尺,咱们就正常修炼,你把眼睛蒙着不准动。”
左凌泉呵呵笑了下:“我就是觉得红尾巴和白裙子不搭,应该做成白色。”
吴清婉的审美水平可不低,岂会犯这种小错误,她抬手解开了规模甚大的衣襟布扣,露出下面火红的花间鲤:
“这样不就搭了。”
“……”
左凌泉得妻如此,还能说什么?
他眼角含笑,双手撑着毯子,身体后仰,看着面前的大狐狸:
“还是婉婉考虑周全,嗯……你扭一下我看看。”
吴清婉眨了眨水润双眸:
“扭什么?”
左凌泉眼神示意垂在腰后的尾巴。
吴清婉顿时意会,有点不大乐意。
不过看在左凌泉今天扬名的份儿上,吴清婉就当是庆祝了,想想还是依言晃了下腰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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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荒的十月尚未到冬季,目之所及皆是枯黄的野草和老树,零零散散的车队、马队在千里戈壁上缓慢前行。
南荒因为荒山而得名,大戈壁位于荒山和大燕王朝之间,其内小国、部落无数,大半穷苦荒凉,也就商道附近有几处繁华之地。
暮色时分,天边吹来的北风已经有了寒意,赵无邪披着蓑衣做江湖客打扮,站在小镇一家酒肆外,听着里面的说书郎,讲述着刚发生不久的稀奇事:
“……据传我们南荒的剑侠‘剑无意’,只用了一剑,就把云水剑潭的少主斩于马下……”
小镇距离荒山之外的攀云城只有几百里,来往的散修不少,消息也不知是从何处传来。
赵无邪手里提着酒坛,听见这些不知真假的事迹,他脸上有意外,却又觉得在预料之中。
“走啦。”
赵无邪的前方,是个身着道袍的老头,留着山羊胡子,头发毛糙,道袍旧得发黄,背后还背着把剑,扮相看起来有些不伦不类,但偏偏又很融入这鸟不拉屎的南荒不毛之地。
赵无邪听见呼喊,提着酒坛快步跟在了老道士身后,笑道:
“师父,那个‘剑无意’,应该就是我上次说的那个人,剑法确实不错,不过我没想到他能打趴下云水剑潭的少主。”
老道士从赵无邪手里接过酒坛,拍开泥封灌了一口,然后装进了腰间的黄葫芦里,不屑道:
“世上厉害的剑仙,无不是从底层一步步爬上去的;九宗少主又如何?靠着长辈庇护在羽翼下长大,衣来伸手饭来张口,没经历过绝境,天赋再好又能迸发出多大潜力?不足为惧。”
赵无邪对于这目空一切的话语,早已经习惯,耸耸肩道:
“师父,咱们为什么不往临渊城走?早知道我也去九宗会盟看看。”
“过去丢人?”
这话赵无邪就不爱听了,摊开手道:“我和‘剑无意’并肩灭掉青云城